4月19日上午,我所召开投诉案件分析会议,全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并进行了自查。
我所针对市司法局通报他所的两例投诉案件进行分析、讨论、总结,经认真讨论,对市司法鉴定管理处和协会秘书处,关于违规司法鉴定人的处理决定表示赞同。同时,我所司法鉴定人也进行了自查,会议提出司法鉴定人及助理在鉴定过程中,应当严格按照《法医临床检验规范》和作业指导书,对伤者进行法医学检查。在案件受理时,对鉴定时机、重新鉴定、疑难复杂案件严格进行合同评审,杜绝此类投诉案件发生。
我所将不断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,切实提高司法鉴定质量,努力做到司法鉴定规范化、科学化、法制化建设。
二○一六年四月十九日